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科研项目的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由上海交通大学承担的所有科研项目,包括纵向科研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各类科研项目应严格遵守本办法的规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合理规划和使用经费。
二、经费来源与分类
科研项目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拨款、企业资助及其他社会捐助等。按照用途不同,可将科研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大类:
- 直接费用:指为完成科研任务而直接发生的各项支出,如材料费、设备购置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等。
- 间接费用:主要用于补偿学校在科研活动中提供的公共服务成本,如管理费、水电费等。
三、预算编制与审批
1. 科研项目负责人需按照项目合同书或任务书的要求编制详细的经费预算,并提交至学校财务管理部门审核。
2. 经费预算须经所在院系主管领导及学校相关部门联合审批后方可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预算内容。
四、经费使用与监督
1. 科研项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2. 学校将定期对科研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鼓励师生自觉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共同维护良好的科研环境。
五、结题与验收
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办理结题手续,并提供完整的财务决算报告。对于未按规定使用经费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项目,学校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
六、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上海交通大学财务处负责解释。在试行期间,如有需要调整的地方,将另行通知。
以上是《上海交通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基本框架,希望全校师生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共同推动学校科研事业健康发展。
通过上述内容可以看出,该管理办法旨在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合法性,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学校的科研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