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施工领域,危大工程(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是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为了更好地规范和指导危大工程的监理工作,特制定本《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危大工程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深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模板支撑体系工程、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等。
二、监理机构设置
项目监理机构应配备具有相应专业资格的监理人员,并明确各岗位职责。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全面协调和监督危大工程的监理工作;专业监理工程师具体负责某一专项工程的技术指导和检查;监理员则负责现场的具体实施和记录工作。
三、前期准备
1. 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
2. 核实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关人员资格证书的有效性。
3. 检查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如脚手架、临边防护栏杆等。
四、过程控制
1. 对于需要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在施工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方可实施。
2. 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频率,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隐患。
3. 针对关键工序或部位,采取旁站监督的方式进行严格管控。
五、应急响应
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同时做好事故原因分析,提出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六、资料归档
所有涉及危大工程的相关文件资料都必须妥善保存备查。这不仅有助于今后类似项目的参考借鉴,也能为日后可能出现的责任追究提供依据。
通过以上六个方面的详细规定,《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旨在构建起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大工程施工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