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管理与运营,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体要求
所有从事小型露天采石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本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二、安全管理
1. 采石场应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对采石场内的设备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4. 制定并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监督检查
1. 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情况、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情况以及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等。
3. 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关闭取缔。
四、法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关于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的规定内容。希望各相关单位能够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共同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