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居民对垃圾分类的认识和参与度,确保垃圾分类工作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本暂定考核细则,用于指导和评估2021年第一季度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总体目标
通过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提升分类质量,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民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格局,为建设美丽宜居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考核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全市范围内所有涉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公司、企事业单位及广大市民群众。
三、考核标准
(一)宣传动员情况
1. 是否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2. 宣传资料是否发放到位且内容丰富;
3. 社区内是否有固定的宣传栏或电子显示屏用于展示相关信息。
(二)设施建设状况
1. 垃圾收集点设置是否合理;
2. 分类垃圾桶标识是否清晰准确;
3. 公共区域是否配备足够的洗手设施。
(三)分类效果评价
1. 居民参与度如何;
2. 垃圾分类正确率是多少;
3. 收集后的垃圾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后续处理。
四、奖惩措施
对于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而对于未能达到预期目标者,则将采取相应惩罚措施,如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等。
五、其他事项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调整完善。希望各相关方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共同努力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事业向前发展!
以上就是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暂定考核细则》的具体内容介绍啦!希望大家能够积极响应号召,从自身做起,共同营造一个干净整洁的美好家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