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厂区固体废物管理,保护环境,提高资源利用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所有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储存、处理及处置等全过程管理。
二、职责分工
1. 环保部门:负责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2. 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确保符合环保要求。
3. 仓库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废物和其他特殊性质固体废物的安全存储,并做好台账记录。
4. 物流部门:负责固体废物的外部运输工作,选择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进行合作。
5. 财务部门:负责与固体废物相关的费用核算和预算控制。
三、具体措施
1. 源头减量
- 鼓励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
- 对于可回收利用的材料,优先考虑再利用或循环使用。
2. 分类收集
- 根据固体废物的不同特性(如危险性、化学成分等),实行严格的分类收集制度。
- 设置专门的收集容器,并在显眼位置标明类别标识。
3. 规范储存
- 危险废物必须存放在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设施内,避免泄漏污染。
- 定期检查储存条件,确保设施完好无损。
4. 合法处置
- 所有固体废物的最终处置都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 严禁非法倾倒或私自处理任何种类的固体废物。
5. 培训教育
- 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固体废物管理方面的培训,增强环保意识。
- 新入职员工需接受岗前培训,了解岗位职责及相关规定。
四、考核与奖惩
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将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评估体系中。对于表现优秀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奖励;反之,则依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
五、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环保部门负责解释。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时,须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通过以上措施的有效落实,我们相信能够更好地实现厂区固体废物的科学管理和有效利用,为构建绿色和谐的企业环境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