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同事:
经过公司管理层的慎重考虑,并结合近期发生的实际情况,现决定对以下因长期旷工而自动离职的员工进行正式通告。
自本月初起,张伟(工号:001234)和李娜(工号:005678)连续多日未履行请假手续且无故缺勤,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及相关劳动纪律。尽管公司多次通过电话及书面形式提醒其尽快返岗并说明情况,但二人始终未能给出合理解释,也未按照规定办理任何离职手续。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以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此类行为已构成自动离职。
鉴于此情形,公司决定即日起解除与上述两位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并保留追究其因旷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权利。希望全体员工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珍惜工作机会,共同维护良好的职场秩序。
特此公告!
XX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2023年10月15日
请各位同事相互转告,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