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广西大学饮食中心的财务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与合理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广西大学饮食中心及其下属各食堂和相关经营单位。
一、财务管理原则
1. 合法合规原则:所有财务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 预算管理原则: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合理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确保收支平衡。
3. 责任明确原则: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在财务管理中的职责,落实责任追究机制。
4. 效益优先原则: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目标,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收入管理
1. 收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学生餐费收入、教职工餐费收入、社会服务收入等。
2. 收款方式:采用多种便捷安全的收款方式,如现金、银行卡、移动支付等,并做好记录。
3. 对账核销:定期与银行对账,及时核销款项,确保账实相符。
三、支出管理
1. 审批流程:所有支出需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支。
2. 报销凭证:报销时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确保真实性和完整性。
3. 成本控制:加强成本核算,合理控制各项费用支出,避免浪费。
四、资产管理
1. 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账,定期盘点清查,防止资产流失。
2. 流动资产管理:加强对库存物资的管理,确保物资安全完整。
3. 无形资产管理:对于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也要进行有效管理和保护。
五、内部控制
1. 岗位分离:关键岗位之间应相互独立,不得兼任,形成相互制约机制。
2. 内部审计: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3. 信息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完善的财务信息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六、监督考核
1. 外部监督: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维护公众利益。
2. 内部考核: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定期评估各部门和个人的工作表现。
3. 激励机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适当的奖励或处罚,调动员工积极性。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相信能够有效地提升广西大学饮食中心的财务管理水平,为学校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同时,我们也欢迎广大师生提出宝贵意见,共同促进我校后勤服务事业的进步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