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论》(原文)毛泽东】人类的认识过程,是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从现象到本质的不断深化的过程。而这个过程的起点,是社会实践。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接触和认识客观世界,并在实践中不断检验和发展自己的认识。
马克思主义认为,实践是认识的来源,也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没有实践,就没有认识;没有认识,也就无法指导实践。因此,实践与认识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认识来源于实践,又反作用于实践,推动实践的发展。
在《实践论》中,毛泽东同志深刻阐述了认识的辩证发展过程。他指出,人的认识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再由理性认识回到实践,如此循环往复,不断深化。这一过程体现了认识发展的螺旋式上升规律。
毛泽东强调,认识的正确与否,必须经过实践的检验。只有在实践中,才能辨别真理与谬误,才能发现理论的不足,进而推动理论的发展和完善。因此,任何理论都必须与实际相结合,不能脱离现实,否则就会变成空谈。
同时,毛泽东也指出,认识的发展并不是线性的,而是一个充满矛盾和斗争的过程。在认识过程中,人们会遇到各种困难和曲折,但正是这些困难和曲折,促使人们不断思考、探索和创新,从而推动认识的进步。
在革命实践中,毛泽东特别重视群众的实践经验和智慧。他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他们的实践是最丰富、最生动的。只有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的生产生活,才能真正把握社会发展的规律,制定出符合实际的政策和策略。
总之,《实践论》不仅是对认识论的深刻探讨,更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造性运用。它强调了实践的重要性,揭示了认识发展的规律,为中国的革命和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导。今天,我们仍然需要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在实践中不断学习、不断进步,推动社会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