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晨检制度范文】为切实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确保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卫生防疫要求,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园晨检制度。
一、晨检目的
晨检是幼儿园日常管理的重要环节,旨在通过每日对幼儿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存在的健康问题,防止疾病在园内扩散,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晨检时间与地点
晨检应在每天早上幼儿入园时进行,时间为上午7:30至8:30之间。晨检地点设在幼儿园门口或保健室,由保健教师或指定人员负责实施。
三、晨检内容
1. 体温检测:使用红外测温仪或水银温度计测量幼儿体温,发现体温异常(如超过37.3℃)者应立即进行隔离并通知家长,必要时送医检查。
2. 精神状态观察:观察幼儿是否有面色苍白、精神萎靡、情绪低落等异常表现。
3. 口腔检查:查看幼儿口腔是否有溃疡、疱疹、红肿等现象,判断是否为传染病前兆。
4. 皮肤检查:检查幼儿是否有皮疹、红斑、蚊虫叮咬等皮肤异常情况。
5. 呼吸道症状检查:询问幼儿是否有咳嗽、流鼻涕、打喷嚏等症状,判断是否存在感冒或流感迹象。
6. 饮食与睡眠情况:了解幼儿前一天的饮食和睡眠状况,判断是否存在身体不适或营养不良等问题。
四、晨检流程
1. 幼儿到园后,由家长陪同进入晨检区域。
2. 保健教师或值班人员按顺序对每位幼儿进行检查。
3. 检查过程中,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记录并采取相应措施。
4. 对于需要进一步观察或治疗的幼儿,应填写《晨检记录表》,并通知家长配合处理。
五、晨检记录与管理
1. 每日晨检结果需如实填写在《晨检记录表》中,由保健教师签字确认。
2. 晨检记录应妥善保存,以便随时查阅和统计分析。
3. 对于连续两天出现相同异常症状的幼儿,应建议家长带其就医,并做好跟踪记录。
六、注意事项
1. 晨检工作应由具备基本医疗知识的保健教师或工作人员负责,确保检查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2. 晨检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幼儿隐私,避免造成心理压力。
3. 对于发热、咳嗽等疑似传染病的幼儿,应按照应急预案进行隔离处理,防止交叉感染。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幼儿园保健室负责解释和补充。
通过严格执行晨检制度,不仅能有效提升幼儿园的卫生管理水平,也能增强家长对幼儿园的信任感和满意度,为幼儿营造一个安全、健康、温馨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