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树口镇节假日公车封存制度(规章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管理,确保节假日期间公务车辆安全、有序停放,防止公车私用、滥用现象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柳树口镇节假日公车封存制度 规章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柳树口镇机关及下属各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周末以及重大活动期间的公务车辆管理。所有纳入公务用车编制的车辆均需按照本制度执行。
二、封存时间
节假日公车封存时间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及周末;特殊情况需经镇政府批准后可另行调整。
三、封存方式
1. 所有公车在封存期间应统一停放在指定地点,由单位后勤部门负责集中管理。
2. 封存前需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车况良好,无安全隐患。
3. 封存期间车辆钥匙由专人保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启用车辆。
四、审批流程
1. 各单位需在节假日前3个工作日向镇政府办公室提交《公车使用申请表》,说明是否需要在节假日期间使用车辆。
2. 镇政府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审核,审批通过后方可安排使用。
3. 未经批准私自使用公车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监督管理
1. 镇纪委将不定期对公车封存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纪律处分或追究相关责任。
3. 公务人员应自觉遵守规定,杜绝公车私用,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镇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完善,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通过严格执行节假日公车封存制度,不仅有助于提高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率,也有助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镇作风建设不断深化。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廉洁自律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