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保健室药品管理制度】为了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规范幼儿园保健室药品的管理与使用,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和合理使用,防止药品滥用或误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药品采购与验收
1. 幼儿园保健室所需的药品必须由具备合法资质的医疗机构或药品经营企业统一采购,严禁私自购买或使用非正规渠道获得的药品。
2. 所有药品在入库前必须进行严格验收,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有效期及生产批号,确保药品质量合格、包装完好。
3. 药品应分类存放,并建立详细的药品台账,记录药品的来源、数量、使用情况等信息。
二、药品储存管理
1. 保健室药品应存放在专用药柜中,药柜应上锁管理,由专人负责保管,确保药品不被随意取用。
2. 药品应按照类别、用途和保存条件分开存放,避免阳光直射、高温、潮湿等不良环境影响药品质量。
3. 建立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过期药品应及时清理并按规定处理。
三、药品使用规范
1. 保健室药品仅限于在园幼儿因病需要时使用,不得擅自用于其他人员。
2. 使用药品前,必须由保健教师根据幼儿病情判断是否需要用药,并严格按照医嘱或药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使用。
3. 用药前应向家长说明药品名称、剂量、使用方法及可能的副作用,取得家长同意后方可使用。
四、药品登记与记录
1. 每次药品使用后,保健教师应详细填写《药品使用登记表》,包括幼儿姓名、使用时间、药品名称、剂量、使用人签名等信息。
2. 定期整理药品使用记录,确保数据准确、完整,便于追溯和管理。
五、药品安全与应急处理
1. 保健教师应定期接受药品管理与急救知识培训,提高药品使用的专业性和安全性。
2. 对于突发疾病或意外伤害,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联系家长或送医治疗。
3. 发现药品异常或疑似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六、药品废弃与回收
1. 过期、变质或不再使用的药品,应按照国家相关环保规定进行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流入市场。
2. 药品废弃物应分类收集,并由专业机构进行回收或销毁,确保环境安全。
七、监督与考核
1. 幼儿园应定期对保健室药品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于违反药品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所有保健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幼儿的健康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