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时代背景下,公共文化服务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提升全民素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使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质量、扩大服务覆盖面,特制定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方案》。
本方案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核心目标,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着力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通过整合资源、创新机制、科技赋能等方式,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水平。
在实施过程中,将重点推进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对基层文化场馆、社区文化中心、乡村文化礼堂等公共文化设施的投入力度,推动实现城乡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全覆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打造集阅读、展览、培训、演出等功能于一体的多功能文化空间。
二、优化服务内容与形式
根据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不断丰富文化产品供给,推动文艺创作与群众文化活动相结合。加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如读书会、非遗体验、艺术展演等,增强文化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推动数字化融合发展
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进程。建设线上服务平台,提供在线阅读、数字展览、远程教育等服务,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效率和可及性。
四、强化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培训机制,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与基层文化单位合作,推动文化人才向基层流动,形成多层次、广覆盖的人才支撑体系。
五、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积极培育和扶持各类社会组织、企业、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形成多元主体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项目合作等方式,激发社会活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化水平。
本方案的实施,将有力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奠定坚实基础。各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共同开创公共文化服务新局面。